1.确认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,一定要事先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,并确认对方会接收的情况下,予以填报。
2.以下内容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,具体以实际确认为准。
一、转往上海的(开具转往本市介绍信)
1、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党员,其介绍信的抬头应开XXX单位的党委。
2、到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的毕业生党员,如果其单位没有党组
织,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、单位挂靠的党组织或单位办公地点所在街道党建服务中心。
3、未就业毕业生须转往居住地(户口所在或租房合同)所在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可前往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咨询办理。
4、在上海其他高校学习或工作的,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“XXX大学党委”。
二、转往外地(开具转往外省市介绍信)
1、到外省市(非直辖市)、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,国有、事业、合资、民营等各类单位的,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。
2、部分在上海工作的单位,如隶属于国资委、央企等以及部队、公安系统等单位,按照隶属关系开具转往外省市介绍信。
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示意图